原标题:工信部答复胡成中等3位人大代表:鼓励设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基金;来源中国经济网发布于2022年09月16日 18:01,现在今天2022年09月17日小编转载发布。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苏兰)近日,工信部对外公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775号建议答复》(工信建议〔2022〕230号 以下简称《答复》),针对胡成中等3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有关动力电池回收的建议给予正式答复。《答复》明确,将从立法、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持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等多层面开展工作,并鼓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基金。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蓬勃发展。随着电动汽车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退役动力电池处理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有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总量已达20万吨,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近80万吨。如不科学回收、利用,可能带来严重的环保问题及稀缺资源浪费,进而助推电池原材料涨价,影响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针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等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力电池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建议》,呼吁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生产者延伸责任的配套政策、标准的细化及落地,特别注重将动力电池生产商、新能源汽车制造商、4S店、电池回收厂商纳入同一价值链进行考量,并建议以“责任基金”的形式明确原厂商自建回收或第三方正规回收厂商的经费来源,促进收集网络及处理技术的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全商业化运营。
《答复》提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战略资源供给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年来,围绕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回收利用体系、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技术进步、培育市场化新模式等方面,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对胡成中所提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力电池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建议,工信部表示原则赞同。
《答复》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强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持续推广应用退役电池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激励奖励政策。
针对“责任基金”的建议,《答复》明确,工信部会同财政部进行了认真研究,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基金”,同时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纳入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胡成中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今年1-8月产销分别达到397万辆和386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22.9%,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工信部作为主管部门,对规范和引导产业发展居功至伟,接下来如能顺利解决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难题,将彻底打通产业发展经络,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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